勇担社会之责 保企业和谐发展
作者:周优育 发布时间:2009-08-06 浏览次数:628
本网无锡讯:一张薄薄的纸、一份简明扼要的撤诉申请,看似平常的诉讼材料却默默承载了法官们的几多心血。2008年12月,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股东个人诉某冶金公司的股东权纠纷案。诉讼伊始,双方当事人不同寻常的气氛就引起了承办法官的注意。经过调查,法官们发现,某冶金公司原为隶属于本市冶金局的转制企业,因此股东构成较为复杂,之后因该公司原董事长及数位高管受到刑事追究,致使股东会及董事会成员多次大换血,由此该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被彻底打乱。
截至2008年8月,因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满而引发的诉讼已有四起;然而频繁的诉讼不仅没有解决双方的矛盾,反而使公司内部派系林立、愈加混乱。当08年9月股东会再次召开的时候,积怨彻底爆发,原本的口舌之争很快演变为激烈的肢体冲突,至此局面一发不可收拾。
在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接触后,合议庭认为,目前双方的对立情绪非常严重,若将个案简单化处理,不仅无助于化解双方的仇怨,反而可能火上浇油,再次引发循环诉讼,出现更大规模的群体性对抗事件。出于稳定大局的考虑,更是为了某冶金公司能够尽快恢复正常的经营秩序,在取得上级部门及领导的支持下,合议庭成员达成一致,对该案采取“缓判”原则,以调解为手段,找准打破僵局的切入点,争取一次性彻底解决所有问题。
长达一年之久的时间里,承办法官与对立双方进行了无数次的沟通、劝导,而双方也在长时间的磨合中,渐渐放弃了意气之争,开始回归理性思考。同时,承办法官则借机趁热打铁,进一步缩小双方的心理差距,促使矛盾各方最终同意了股权集中的方案,使人心涣散的公司再次整合为一个积极向上的团队。至此,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终在南长法院法官的努力下彻底落下了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