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断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着力加大执法与监管力度,积极构建多元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社会各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显著提升。

2009年,省政府以1号文件颁布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5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开启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新征程。进入“十三五”,省政府将知识产权发展五年规划列入政府重点规划,出台《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强省建设整体谋划,抓好相关政策措施落实。重点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中国专利周等,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评选发布专利、商标等典型案件,在人民日报、新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主流媒体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突显了我省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营造了“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社会各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二、加强协调联动,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日益健全。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我局始终注重构建横向分工合作、纵向协调联动、区域相互协作、行政司法共同发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一是加强部门合作。认真履行省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强化牵头部门责任意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省市县联动。明晰省市县三级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指导市县完善保护体系,形成省市县联动执法、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区域协作。依托华东六省一市、长三角等区域协作网络,共同制定《华东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调度工作管理办法》《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协议书》等,完善线索分享、案件移送、证据互认等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协调发展。四是加强行政司法保护衔接。建立案件协助查处、疑难案件会商、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工作机制,共同开展证据规则、实体判定等课题研究,连续多年共同举办案例研讨会,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在全国形成了较强的品牌效应。

三、突出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执法监管成效显著。

坚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监管力度。一是开展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双打”“护航”“闪电”“溯源”“净网雷霆”等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围绕专业市场、商业街区、电商平台等重点商贸流通领域,严厉打击专利、商标等侵权违法行为。二是实施“双随机”监管。在全国较早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着重加强商标代理机构、商标印制企业、企业商标使用行为等“双随机”抽查,有效维护了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三是加强日常执法。针对专利、商标侵权假冒和制假售假行为,持续开展日常执法监管工作,查办了一大批专利、商标违法案件。2009年以来,全省共办理专利案件3.5万件,其中,查处假冒专利案件2.8万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0.7万件;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04万件,案值20.97亿元,罚款3.14亿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8.48亿件,没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323.45亿件,维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惩防并举,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着力提升创新主体、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实施“正版正货”承诺计划。自2009年,我局会同省版权局、省工商联、省财政厅等部门,实施“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倡导企业履行“四不承诺”,工作范围逐步拓展,工作内容逐步深入,形成正版正货承诺活动在企业、街区、行业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省级“正版正货”示范街区达130家、示范行业达21家、承诺企业达3700余家,在商贸企业形成“尊重知识产权、制售正版正货”的良好风尚。二是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组建知识产权社会监督员队伍,开展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监督,加强对列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的市场进行管理和指导。截至目前,我省31家专业市场列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数量居全国首位。三是推进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相关管理规定,建立了以信用管理为保障、信用信息共享为基础、信用监管为手段,覆盖行政管理全过程的信用管理新模式。

五、强化多元保护,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

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载体建设,努力构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多元化知识产权保护格局。一是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大力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服务机构建设,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截止目前,全省已设立国家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8家,分中心、工作站50家,全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接受知识产权咨询7万余次,服务企业2万余家,受理知识产权举报投诉3900余起,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移送案件2800余起。二是推进知识产权快保护。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获批南京、苏州、常州3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南通家纺、丹阳眼镜2个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各中心围绕当地重点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创新主体、市场主体提供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等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服务企业1万余家。三是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全省知识产权公益服务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设立江苏(南京)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和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地建立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共成功调解知识产权纠纷1500余起。

下一步,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体制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新优势,发挥行政保护便捷、高效、利民的优势,围绕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管常态化、保护体系多元化,推进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规范,着力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进知识产权大保护机制建设,努力打造最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