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北塘法院引导公司自治成功打破僵局
作者:莫燕 发布时间:2009-08-05 浏览次数:561
本网无锡讯:近日,无锡北塘法院民二庭根据进企排查过程中掌握的企业信息,引导公司采取内部自治行为,成功打破某公司历时二年多来的僵局情形。
5名股东以公司二年以上未召开股东会、实际停止经营并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等为由提起了公司解散纠纷之诉,承办法官通过对企业情况的排查,了解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等6人由于涉及刑事案件被分别判处刑罚,主营业务拆迁资格已丧失,公司急需选举新的法定代表人并参加工商年检,但12名股东在长达二年多的时间内对公司事务始终无法达到章程约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意见,呈现典型的公司僵局状态。
经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承办法官提出了股权转让的可行性方案,引导股东采取内部自治行为,对股权转让价格、支付时间、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以及转让方的养老金、工资等所有问题逐一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加以确定,并引导股东选举出新的法定代表人等,原告在收到首期股权转让款180万元后提出了撤诉申请。现公司已顺利通过工商年检,步入正常经营轨道,历时二年多的企业坚冰被成功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