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法院法官队伍建设梯队化
作者:徐从兵 发布时间:2009-08-04 浏览次数:567
本网宿迁讯:近年来,为了加强对新录用人员的教育培养,沭阳法院经过广泛调研论证,专门出台《新录用人员“传、帮、带”导师制实施办法》,以保证全院形成良性发展的审判人员梯队化。
该《办法》规定,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良好、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较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审判工作三年以上的部门的业务骨干,经由业务部门推荐,政治处初审,院党组审定后聘请为导师,任期一年,一名导师原则上只指导一名新招录用人员。导师根据岗位要求制定出《辅导计划》,并按照计划对他们进行岗位职责、工作方法和技能的指导,主要包括庭前准备指导、参加庭审指导、参与调解指导、案件讨论指导和制作裁判文书指导。新录用人员应严格按《辅导计划》要求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和管理,每月参加庭审记录不少于10次,每半年上报1份工作总结,辅导期内结合本职业务撰写1篇调研论文。辅导期满后,按照工作考核成绩占60%,学习培训成绩占10%和综合素质占30%合成的分数,作为新录用人员的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
“传、帮、带”导师制推行以来,该院老、中、青法官科学配置,实现了法官职业培训水平、案件审判质效、年轻法官自身素质的“三项提升”。今年1-7月,该院结案7868件,法官人均结案104.5件,其中,新任职的五名年轻法官共审、执结案件894件,人均办案178.8件,无一错案、无一信访,上诉率、发改率均低于全院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