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把司法为民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运用七剂猛药根治执行难问题。截止到日前,该院执行积压案件357件,执行标的额155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院长梁冰为组长,分管副院长及有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执行工作;全面清理积案,并建立执行档案;区分责任,实行定时间,定执行方案,定执行人员的方法;建立公布栏,将执行人员与案件执行进度向社会公开。

二是严格执行纪律,杜绝不廉洁行为。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合议制、重大事项听证制、评估拍卖执行财产规定等制度,对执行人员违法乱纪行为,严肃查处,查实后一律调离执行岗位。

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对拒不执行的典型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通过媒体曝光的形式,让社会舆论的力量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压力,从而迫使其履行债务。

四是在实行分派执行案件的同时,试行当事人有条件的选员执行,对久拖不执而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员可以申请换员执行,经执行领导小组研究后及时调换执行人员。

五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提高执结率,推行债权凭证制,有奖举报制等工作措施。

六是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对“小标的”执行案件实行立即履行制。对于被执行人为个人,执行标的1万元以下;对被执行人为企业,执行标的3万元以下的,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否则,传唤其到庭说明拒绝履行的原因,理由不充分,故意拖延的,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强制措施。

七是从重从快打击抗拒执行的责任人,主动争取市委支持,做好各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严厉打击以各种理由懒债、逃债的责任人,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