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推行两廉制度确保阳光审判
作者:汪洪明 发布时间:2009-08-03 浏览次数:508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过程中,加大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阳光下的审判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促进司法行为“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维护司法公正。今年以来,该院无一干警违反“五个严禁”规定,无一违纪案件发生。
一是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五个严禁》的规定制作了《邳州市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实行一案一卡,要求案件承办人在首次接触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时,发放“廉政监督卡”,同时告知监督权的行使方式。该卡由承办人保留存根,在审结案件后入卷归档,并作为评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同时廉政监督卡公布了该院的举报电话。当事人可根据该卡内容对办案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如果当事人发现办案人员有违反该卡内容的,可以随时拨打举报电话,向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一经查证属实,将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被反映人进行处理,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给当事人。
二是实行廉政监督员制度。该院在市直各单位和各镇聘请相关人员担任廉政监督员,对案件审判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今年以来,该院邀请廉政监督员旁听案件30余人次,提出意见及建议8条。
该院推行两廉制度以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大提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