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日上午,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辛合村李大娘家的田头格外热闹。因为,响水法院将在这里进行一场“田头庭审”。

 

原告李大娘和同村王某系近邻,两家多次为责任田的地界发生矛盾。2011年底,两家在平整土地的时候,为了争夺一小块田地大打出手,李大娘的鼻子被打伤,花去医药费2000多元。王某也因此被派出所拘留和处罚。两家的怨恨越积越深,任凭村支部调解委员会和乡亲的调和都无济于事。李大娘最终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索要医药费。

 

经验丰富的承办法官在庭前已经从派出所调取了相关笔录证据。庭审开始,王某矢口否认打伤李大娘,坚称是其自己跌倒引起的。李大娘认为,王某擅自占用自己的责任田,自己前去阻止却被殴打致伤。两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法官拿出庭前调取的笔录给王某质证,王某这才承认自己当时是一时失手,误伤了李大娘。旁听群众顿时对王某施以舆论。承办法官见调解的火候到了,于是笑着说,“根据我向村委会了解,这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原始登记确实是王某,李大娘由于年纪大了,把地块的方位记错了,所以李大娘在这件事上也有过错。其实,你们双方本是邻里,没有多大的深仇大恨,各自让一步,海阔天空”。王某听了法官的一席话,当即表态愿意给付医药费,只要李大娘不再阻止他耕种。李大娘也表示接受王某的调解意见,说自己也并不是在乎那一小块土地,就是心里憋着一口气。

 

近年来,响水法院开展了“一村一法官”、“送法下乡”、“巡回法庭”等活动,深受群众的认可,并取得了很好的审判效应,显著提升了该院的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