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为强化干警廉政自律意识,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微杜渐,确保干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近日,海安法院制定了《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在全院开展廉政谈心活动。

廉政谈话范围包括纪检组长、院分管负责人每季度与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一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庭室负责人每季度与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廉政提醒谈话,纪检组长、分管负责人根据需要随时与相关人员进行重点廉政提醒谈话。廉政谈话目的是通过谈话提醒工作人员遵守廉政规章制度,帮助工作人员认识自身存在的不足,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制度还规定开展廉政谈话活动时,被谈话人员主动说明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的,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从轻处理。工作人员一年内被2次以上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采取组织措施,限期整改。 受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工作人员,仍然发生违纪违法的,一经发现,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