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中院深入调研促保险业健康发展
作者:盛茂 发布时间:2009-07-30 浏览次数:634
本网连云港讯:近日,连云港中院与该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召开了主题为“司法服务企业,共建港城和谐保险体系”的座谈会,就保险纠纷案件审理中的难点问题和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等问题与本市10余家保险公司进行了调查研究、交流探讨。
针对当前保险类纠纷中保险公司败诉率高的问题,连云港中院的法官向各家保险公司介绍了法院在审理保险案件中必须注重两个效果的统一,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一方面基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相对弱势地位,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对其利益的保护体现了保险立法的基本精神,同时也要防止对被保险人的保护极端化,审理保险案件应以尊重保险业的固有属性和法律规定为限度,不能超出合理保护范围。该院还通过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指出保险公司败诉率高与保险企业实行保险代理人制度,保险代理人管理松散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针对保险纠纷审理中难调解的问题,该院建议保险公司要消除对法院调解工作的误解,灵活设置理赔应诉人员的调解权限。对于案件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基本明确的案件,保险企业要采取务实的态度。经过交流,多数保险企业的负责人认识到调解结案从某种程度上既可以减少保险金赔付额,也有利于树立保险公司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促进保险业务的开展。为公正妥善处理保险纠纷,中院还建议保险协会成立内部纠纷调解处理机构,采用调解模式处理保险合同纠纷,及时有效化解矛盾,降低索赔及诉讼成本,此建议受到保险企业普遍欢迎。
保险企业对法院重视保险案件审理工作,平衡保护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合法利益所做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企业代表还介绍了保险企业当前面临的生存和竞争压力,并表示将更好地发挥保险行业特殊的社会保障作用,配合法院处理好保险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