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近年来,南京江宁法院从三个方面着手,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水利行政执法依法进行,有效的实现了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提前介入水政执法。对水利局反映的河堤违章建筑问题,江宁法院一方面指导水利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另一方面尽早做被处罚人的工作,仅用了三天就执结了一起典型河堤违章建筑案件,其余违章搭建人随后也主动拆除了违章建筑,保护了河堤安全;二是采取强制措施,支持水政执法。对水利局申请执行的4件自来水厂拖缴水资源费案件,江宁法院及时立案,依法对自来水厂的银行帐户进行查询和扣划,以最快速度将案件执结;三是建立例会制度,促进执法交流。江宁法院定人定时与水利局召开工作例会,通过授课、召开工作座谈会、结合具体案例宣传等形式,了解水政执法情况,提供法律帮助,在江宁法院的指导下,水利局今年依法查处了3起河道管理案件,保证了河道的安全。今年722日,为感谢江宁法院多年来对水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大力支持,江宁区水利局专门向江宁法院赠送了“维护法律权威,保障行政执法”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