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728,铜山县法院为了进一步有效利用司法资源,充分发挥审判只能作用,更好地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方便群众,宣传法律,诉讼外化解纠纷,根据省高院的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需要,设立便民服务的又一个窗口单位“诉讼服务中心”。

诉讼服务中心在机构设置上采用与立案庭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办公的方式,主要由立案大厅、导诉台和新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室组成。工作职能主要包括诉讼服务、纠纷化解、案件分流三项职能。该院还对其中的诉讼引导、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案件查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立案调解、人民调解、诉调对接、司法建、繁简分流等职能都由诉讼服务中心具体哪些人员承担作了详细的规定,并在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上提出三项要求:

一是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将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落实到诉讼服务中心的各个环节,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通盘考虑,合理安排。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与立案、审判、执行、综合部门协调,充分发挥司法保稳定、保增长、保民生的功能,实现司法为民的效益最大化。

三是坚持硬件高标准、软件高水平。高标准、高起点,定位高,立意高,按照“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宽敞明亮、方便快捷”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立相应的服务窗口,充实配备人员,加大对各项服务设施和必要办公的投入,确保诉讼服务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