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法院开展新老法官(书记员)结对学习活动
作者:马红妹 发布时间:2009-07-28 浏览次数:518
本网苏州讯:为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落实太仓法院《审判业务骨干培养计划》,帮助年轻同志解决审判经验不足的问题,缩短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距离,从而尽快走向成熟,院党组决定从今年下半年起,在全院开展新老法官(书记员)结对学习活动,力求实现新老法官科学配置、互补共进,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是明确结对的目的。充分发挥资深法官在业务上的传、帮、带作用,通过言传身教,发扬其“细致、务实、求精”优良传统,不断提高初任法官(书记员)服务发展大局、准确运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能力。资深法官悉心指导年轻同志,年轻同志虚心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学习,以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是明确结对的原则。新老法官自愿在审判工作上结成指导与学习的关系,签订结对学习协议书。双方坚持以个人自愿结对为主,庭室指派为辅,指导方与学习方以经常性自主活动为主,法院统一活动为辅,根据协议书内容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加以监督,法院定期对结对工作进行检查。
三是明确结对的要求。老法官帮教的责任,除了定期交流思想,共同提高案件审理水平外,要指导乙方每年制定审判业务工作计划;每年给乙方开1-2次示范庭;与乙方一起分析案情,把握案件审理难度、进度等。新法官要虚心向甲方学习审判工作经验,每年请甲方旁听自己开庭12次;每年至少开2次观摩汇报庭,写一篇业务调研文章;每年填写一份学习情况汇报表,并请指导老师签署具体意见。
开展此项活动,不仅有利于将我院好的工作作风发扬光大,促进年轻同志尽快成长,也可有效缓解当前案多人少的矛盾,对我院实施人才兴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