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近日,年已65岁的陈某某老人执意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南京下关法院人民调解室,感谢调解员曹建华为其顺利解决了祖产房屋的继承问题,使其得以安享晚年。

坐落在永宁街193巷某号的房屋面积39.1平方米,属下关区2009年危旧房改造范畴。5月底,拆迁人员入户调查时发现,该房由卧病在床的陈某某老人独自居住,房屋权属依据仅为一纸发黄的“民国32年”买卖契约。为妥善解决继承问题,拆迁指挥部与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取得联系,调解员立即赶到陈某某家中了解情况。经调取相关证据证实,陈某某父母育有子女4人,现均年过六旬。1943年,陈父与赵某立下契约,购得永宁街某处的房屋,供一家居住。后经区划调整,该房门牌调整为永宁街193巷某号。1944年,陈父意外去世;陈母改嫁,并于1987年因病去世。1997年,陈某某领取了该房土地使用权证,并一直在该房中居住,但至今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因涉及拆迁补偿及安置选房,调解员一一与陈某某的兄姊取得联系,一户一户做工作。经过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入情入理的调处,四位老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标的房归陈某某所有,由陈某某补偿三位兄姊各2万元。日前,陈某某已签下拆迁协议,选到了满意的安置房,住了一辈子的老屋也已顺利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