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鼓楼法院执行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在金融危机冲击下,为企业和市场提供司法服务,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三保” 方针的贯彻落实提供司法保障,要求在执行工作中必须合理考虑金融危机对当前各种民商事活动的客观影响及纠纷形成的特殊背景,正确理解政策原理和法律精神,慎重把握执行措施尺度,兼顾保护债权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持企业生存,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积极协调与沟通多方利益关系。由于此类案件涉及人员多、累加标的额大、影响面广、案件复杂、执行难度大,不但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会影响到当地经济发展,处理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不良后果。因此,执行局在工作中坚持从大局出发,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以及政府层面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统筹兼顾,制定出最佳的执行方案,为解决好纠纷打好基础。 

二是在经济发展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更加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在执行工作中更加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确有经济困难的群众和企业,依法实行执行费用的减交、免交。妥善处理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发生的企业拖欠工资、医疗费、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等涉及民生的案件。解决系列性劳动争议案件争取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政府部门可以利用其自身职能协助法院化解矛盾、平衡劳资双方利益。对于个别发生企业主“弃企”逃债而引发企业职工群体性讨薪等事件,当地政府从维稳工作出发进行协调并先行垫付被执行企业职工工资、医疗保险等费用。如涉及徐州经济开发区某用人单位的系列劳动争议案执行中,有关部门调用资金,春节前为120多名申请人垫付了工资等共20余万元。在执行案件中,如果掌握被执行人及其股东有证据证实其有隐匿财产、抽逃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不实等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将来需要执行时,执行局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先行查控被执行人或其股东的财产,以确保系列性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受偿。通过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控制,转变了被执行人消极处理劳资纠纷的错误认识,妥善化解了群体性纠纷。

三是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增加案件执行的透明度。为妥善处理案件,执行局挑选责任心强、业务能力高的干警参与执行。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执行局聘请熟悉情况、社会经验丰富的人民陪审员作为监督员,全程监督法院的执行工作,拉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增进双方的相互信任。 

四是加强对当事人的教育,实现两种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局并没有就案论案,而是加大对当事人的法律教育。执行局多次组织召开当事人会议,结合所处理的案例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违约处理等方面对他们进行教育,提高他们的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减少今后社会生活和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充分显现出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