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四项举措维护县内少数民族居民权益力促民族团结
作者:赵大勇 发布时间:2009-07-24 浏览次数:501
本网盐城讯:滨海县境内共居住回族、苗族、维吾尔族等31个少数民族3200余人,其中以回族居民人口最多。近年来,滨海法院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采取多项举措增进各民族居民之间的友谊,有力促进了县内各民族居民友好和谐相处,维护了安全稳定的大好局面。
一是建立少数民族法律帮扶联系点。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在该县东坎镇广垛村回族居住点建立法律帮扶联系点,建立民族团结宣传画廊,大力开展送法进农家、巡回审理等活动,在提升少数民族居民法律意识、化解少数民族居民之间、少数民族人员与汉族居民之间矛盾纷纠的同时,增进民族友谊。
二是积极稳妥处理涉少案件。及时做好当事人身份的核对工作,在诉讼过程中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人员的民族风俗;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对涉少民商事案件,努力以调解或和解方式结案,力促和谐;对被执行人为少数民族当事人的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帮助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少数民族当事人渡过难关。
三是全方位实施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少数民族当事人,大力实施诉讼费缓、减、免,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少数民族的申请执行人和刑事案件受害人,积极实施司法救助;积极与司法局联系,为请不起律师的少数民族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从而使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居民打得起官司、有理的少数民族居民打得赢官司。
四是大力开展涉少法律宣传。针对县内少数民族居民的生活习俗和工作特点,组织干警赴该县少数民族居住点、少数民族人员开办的餐厅等地点或场所,开设讲座、散发传单,宣传民族平等的宪法精神及合同、相邻关系、买卖等相关法律知识,帮助他们树立通过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同时避免因自己的不当行为而受到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