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三项载体”落实科学发展整改方案
作者:邢锐 发布时间:2009-07-23 浏览次数:634
本网南通讯:日前,海安法院为推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的开展,决定通过创新“三项载体”落实科学发展整改方案。
一是创新思想政治工作载体,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月”活动。要求部门负责人与干警及干警家属谈心;分管院长与所分管部门的中层干部及家属谈心,同时随机选择1至2名干警谈心或家访。对在谈心活动过程中了解到的干警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干警个人难以解决的,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由部门或院里提供帮助。努力提高法官的职级和待遇,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创新业务技能提高载体,开展“百日办案竞赛”活动。
三是创新司法便民服务载体,设立人民调解室,增设片区法官制度。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将其调解作为审理绝大多数民事案件的前置程序。推行“一卡一栏一窗口”举措,制作“法官联系卡”,设立“纠纷解决引导栏”, 发挥“人民调解窗口”作用。完善审判骨干进村居、进企业工程,增设“片区法官”制度。注重诉讼利益的协调平衡,慎用善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诉讼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帮助涉诉企业度过难关;积极开展“千人进千企”和送法到企业活动,加强法制宣传,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帮助企业化解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