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庭做实司法为民“大”文章
作者:南军 龚甬钰 发布时间:2009-07-23 浏览次数:517
本网无锡讯:烈日炎炎下,记者走进滨湖法院太湖法庭,接待室里凉风徐徐,随着一声亲切的问好,接待法官递上了一杯水。这是记者对太湖法庭推行的“五个一” 服务礼仪:“接听来诉先问一声好、当事人进门先说一声您好,递一把椅子请当事人座、送一杯水请当事人喝,送当事人出门道一声再见”的“感性”认识。随着与其他在座的当事人的交谈,一篇实且好的“为民”大文章展现在记者眼前。
法庭庭长南军告诉记者,法庭下辖三个街道和一个开发园区,交通事故案件较多,案件中80%以上当事人是外来务工人员,他们证据意识淡薄,举证能力低下。于是法庭专门印制了《交通法律知识宣传手册》这本维权指南。该手册包括诉讼的基本程序、在交通事故诉讼中的举证事项、常见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等。将赔偿项目逐一列入,能够自动生成结果,当事人对赔偿标准心中有数。
“法官,我以后有案件还要到你们庭处理。”这是一个叫蒋某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法庭接待法官说的心里话。
为方便群众诉讼,法庭构建起了以其为中心、巡回审判站为主干、民调员为纽带的便民网络,大力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开庭等便民开庭制度,对行动不便不能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则上门受理、上门谈话、上门开庭、上门回访,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诉讼。不少群众满意地说:“足不出户,在家门口就能使纠纷得到解决。”
在巡回审理中,法官注意让群众通过个案学法。太湖镇81岁的村民华某因儿子对他不好,跑到法庭哭诉,皱纹交错的脸庞、颤颤巍巍的话语,无一不使得在场的法官们心酸。
在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查明案件事实后,法官们立即赶到华某儿子家做工作。起初华某儿子态度强硬,扬言坚决不会接老人回家。数日内,法官们多次上门做工作,同时邀请当地村委会干部、基层调解组织人员等参加案件的调解工作,华某儿子终于认识到“百字孝为先”的做人准则,表示今后一定善待老人,尽好赡养义务。而调解过程也吸引了众多群众参与旁听,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太湖法庭通过巡回审理的形式,不断延伸服务半径,实现了由“以法庭为中心”向“以当事人为中心”的转变。记者没有刻意去统计,太湖法庭在“为民”方面究竟采取了多少措施,但记者注意到,法庭在“为民”方面采取的一些办法和措施特别强调一个“实”字,用南军的话说就是“让群众得到实惠”。
“为民”,法庭收获的是公信度的提高,老百姓的认同,太湖法庭至今保持着“双零”(零违法投诉、零违纪)、“三无”(无主观原因造成的发改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涉诉性上访)、“四高”(高调撤率、高结收案比、高结案率、高服判率)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