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市是农业大市,全市农村人口比重大,外出打工人数呈上升趋势,留守儿童问题严重,在一些乡镇,留守儿童的比例甚至高达78%。与之相对应的是,留守儿童的犯罪率以及受侵害率逐年提高,针对这一情况,新沂法院强化审判职能,全方位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让更多的留守儿童感受到司法的阳光,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重拳出击,严惩侵害留守儿童的罪犯

农村留守儿童因缺乏父母的有效监护和关爱,在生活环境、身心健康、人身安全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以农村留守儿童为侵害对象的强奸、猥亵、抢劫等犯罪的增多,严重危害农村的和谐稳定,该院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不论案件大小,一律快审快结,依法严厉打击这类案件。

寓教于审,真诚关爱失足的留守儿童

近年来,新沂市未成年人的犯罪势头已得到有效扼制。2006年、2007年、2008年三年来同期相比未成年人犯罪率分别下降了6%7%4%。但在这些案件中留守儿童犯罪问题凸现,成为青少年犯罪的高发人群,犯罪案件数逐年上升了5%7%7.8%。通过进一步阅卷发现,犯罪的留守儿童中,有49.3%被寄养在他人家里或在学校住宿,22.7%与祖父母生活在一起,18.1%与亲戚生活在一起,9.9%与没有外出的父亲或母亲生活在一起。该院在审理留守儿童犯罪案件时,本着多挽救一个留守儿童就是对社会多尽一份责任,从“帮”入手,在“挽救”上下功夫,立足于“教育、感化、挽救”,付出真诚和关爱,寓教于“三审”,即案件审理前、庭审中,和审理宣判后。案件处理中主动和留守儿童的法定代理人联系,就如何共同做好对未成年人的帮教和家庭教育中存在了问题进行沟通解决。对判处缓刑的留守儿童,积极落实帮教组织,签订帮教协议,制定帮教制度,并定期回访,让这些不幸失足的留守儿童迷途知返。

司法救助,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据该院司法统计涉及留守儿童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案件每年以近18%的速度递增。2007年留守儿童权益被侵害的有63人,2008年为71人,今年已达59人。这些案件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居多,多为涉及留守儿童的人身伤害案、校园伤害案和交通肇事引发的人身损害等。同时,留守儿童的教育权被侵害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如父母不肯支付学费等。在对这一情况进行调研时,该院了解到农村留守儿童受到侵害后因交不起诉讼费用而没有寻求法律保护的情况还在农村普遍存在。为此迅速出台规定: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凡涉及农村留守儿童起诉的民事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涉及司法救助案件,依法采取及时、有效的减、免、缓诉讼费措施,并将司法救助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对父母外出打工无法出庭的,法院主动与法律援助部门联系,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并延伸审判职能,探索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途径,提倡对留守儿童民事行政的案件“维权式审判”,赋予法官依职权采取一切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程序性措施,积极主动地保护未成年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给予留守儿童的保护。

法制教育,开启留守儿童的保护伞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结合涉及留守儿童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实践,从妥善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留守儿童犯罪的角度出发,采取上法制教育课、参观法制展览、旁听典型案例庭审、发放法律图书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有针对性的讲授、传授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不断增强留守儿童道德法制观念,做到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积极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为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法制意识及教育意识,针对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临时监护人,受托监护人不定期举办“留守儿童家长法制培训班”。引导留守儿童监护人关心和注意孩子的成长变化,改进教育方法,分析留守儿童生理、心理的成长发育特点,告诉留守儿童监护人如何与孩子沟通交流,提醒他们在家庭教育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并利用法律咨询,维权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为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协助他们处理好各种涉法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