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法院四项措施落实省法院“五个严禁”实施细则
作者: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7-22 浏览次数:503
本网南京讯:省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的实施细则》下发后,江宁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抓好落实。一是做好文件的学习传达,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实施细则,将细则内容传达至每位干警。二是做好对照检查,根据细则开展对照检查工作,查找问题,梳理出风险点。三是做好整改措施,对照检查出来的问题,每位干警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四是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通过落实责任人,加强巡视督查,确保将细则贯彻到底、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