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丰县法院以“五点”推进廉政建设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9-07-21 浏览次数:504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丰县法院立足本院实际,从建立“不愿为、不能为、中敢为、不必为”的“四不为”机制入手,选准党风廉政建设的“五点”,不断增强队伍素质,促进廉政建设,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良好赞誉。
一是强化教育,选准党风廉政建设的着眼点。注重对干警的教育,以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加强正面宣传,抓好干警的政治思想、宗旨观念、职业道德、纪律作风教育,培养独立、中立、诚信、廉洁的品格,使之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是健全制度,选准党风廉政建设的着力点。从抓制度建设入手,积极构造防腐败屏障。首先加强班子自身监督。领导班子抓好自身廉政建设,把住“第一道关”,形成了廉政建设的第一道屏障;其次抓好制度,规范管理。制定《廉政执法准则》、《纪律作风“十不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无缝隙”管理,形成了廉政建设的第二道屏障。
三是机制创新,选准党风廉政建设的支撑点。建立并完善干警廉政档案,推进“四不为”廉政建设机制,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定法官廉洁评价体系,在解决廉洁情况量化难问题上作出努力。
四是严格监督,选准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首先是强化监督制约。通过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公布举报电话,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廉政调查表,并邀请其旁听庭审、现场监督,聘请廉政执法监督员等方式,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监督的格局。其次是加强廉政考核。每年年初,从院长到一般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一岗双责”责任状,对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产生不良影响的,严肃予以追究相关责任人。
五是从优待警,选准党风廉政建设的落脚点。把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构建“不必为”的保障机制。为干警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了无纸化、现代化办公;积极为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使其安心工作;同时关心干警身体健康,每年组织全院所有人员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