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模式”诉前调解调出民事案件负增长
作者:胡明 发布时间:2009-07-21 浏览次数:604
本网盐城讯:2007年11月份,滨海法院推出“诉前调解”?D?D在接待立案过程中,由法官视案件情况,建议双方当事人先尝试自行和解,快速化解纠纷。并在全县设立5个乡镇诉前调解工作站,53个巡回审判联系点,全县5个人民法庭全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多方位、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窗口网络,有力推动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有效缓解了审判压力。省高院公院长称之为诉前调解“滨海模式”,今年以来,该院下大气力在诉前调解和委托调解联动上下功夫,实现受理民事案件与去年同期下降10.8%,实现了诉讼案件的良性循环。
一是构建诉前导诉机制。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开通导诉热线,针对当事人起诉环节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诉讼。免费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制作刑事、民事、执行、行政诉讼流程图,避免和减少当事人不当诉讼的发生。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进行诉前调解,把诉前调解作为庭前调解,判前调解的基础环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强化立案审查机制。该院制定了《立案审查工作暂行规定》,强化了立案审查责任,规范了立案审理程序,明确规定敏感性案件、群体性等案件及时请示报告制度,对不应立案的案件而立案受理,造成上访和产生负面影响的,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推进联动调解机制。今年3月该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实施委托调解以来,诉前和委托调解工作的运行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有效缓解了法院的审判压力。该院充分利用上门调解、现场调解以及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其他调解的综合优势,让社会矛盾回归社会,努力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同时在全县15个乡镇以及劳动、工会、金融、保险等单位设立33个调解联系点,加强信息联系,实现信息共享。截至2009年6月底,诉前委托调解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89件,其中书面调解协议206件,口头协议83件;法院诉前调解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73件,化解了多种类型纠纷,体现了该项工作机制的极大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