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余万欠款苦催两个多月无果,法院立案执行一星期火速执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受维护,法官办案效率受赞扬。

 

20117月,关某在王某处购买建材共需支付款项22万余元,关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打了四张欠条并约定还款时间,但借款到期后关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201111月,王某起诉至句容法院,经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关某给付欠款。尽管法院作出判决,关某依然一再拖延欠款不还。

 

2012213日,王某无奈向句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2214日,法院向关某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其在五天内履行还款义务,截止到年220日,关某仍然没有主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上门了解情况也遭到关某的有意回避,对于关某藐视法律法规,拒不履行应尽义务的行为,2012221日,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冻结了关某账户并对其罚款10000元。224日,关某主动找到该案执行法官,表明自己因为对法律缺乏了解,没想到法院执行这么快,主动将拖欠王某的22万余元的欠款汇至到法院账户。

 

拿到自己二十多万的欠款,王某激动地称赞道:“这二十多万的款子我催了将近大半年的时间,没想到法院只花了十天就替我追了回来,句容法院的执行法官办案效率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