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南京秦淮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庭针对辖区内消费案件不断上升的状况,充分发挥专业审判优势,积极开展指导消费调解工作,促进人民调解在化解消费纠纷中的作用,推动和谐消费环境的构建。今年上半年,消费法庭共指导调解消费纠纷26件,调解成功11件。

一是建立协调指导机制。指派资深法官参加区消费者协会下设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统筹指导,开展法律咨询,协调解决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于需要进入诉讼程序的消费纠纷,及时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引导消费者合理维权,避免矛盾激化。

二是建立定期培训机制。每年两次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理论培训,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并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消费案件的审理,结合案例指导调解员提高调解技巧。

三是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对调解难度大的纠纷、群体性消费纠纷、大宗消费纠纷,适时提前介入指导调解,必要时进行诉前调解,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消费者要求以法院名义出具调解书的,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且协议内容合法有效的,法院可实行现场立案,当场制作民事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