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云南某法庭恶性暴力事件发生后,太仓法院浏河法庭针对法庭存在的安全隐患,制订了三项措施,积极预防和妥善应对类似突发事件,提升法庭安全保障力度。

一、驻庭法警巡查制。因当前法庭未安装安全检测设备,驻庭法警在早上开庭前、下午上班前提前30分钟着装在法庭内例行巡查,对进入法庭区域人员携带的饮料、液体、可疑的箱包、袋子及可疑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二、开庭法警值勤制。对有矛盾激化倾向的案件,要求承办人及时申报,落实责任人,在审理过程中及时跟踪,做好防止矛盾激化工作。案件开庭时由驻庭法警值勤,维护法庭秩序。

三、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对有矛盾激化倾向的案件,与调解中心、村委会、司法所、居委会等相关单位、部门协作,全力做好调解工作和当事人的思想疏导、教育工作。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在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激化情绪化解的前提下,尽可能对原、被告分别进行宣判并及时做好息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