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白下法院力抓调解工作有效促进劳资关系和谐
作者: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7-17 浏览次数:476
本网南京讯:该院从调解工作入手,争取和谐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确保案结事了。2009年1-6月份,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39件,调解89件,撤诉41件,调撤率达54.4??。
一是引入社会调解,拓宽调解渠道。在立案庭增设人民调解办公室,由区司法局派驻调解员,主要负责劳动争议案件和物业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引入社会调解充实诉前调解战线,为审判庭工作有效减压脱乏。
二是加强调解指导,提高工作效率。该院分人、分案、定向提供工作指导。由承办人进行初步审查,梳理调解要点及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之后再与调解员进行沟通,确保工作顺利展开。
三是突出诉讼调解,坚持贯穿始终。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程,突出四个阶段调解工作,即庭前先行调解、庭中着重调解、庭后择机调解、判后答疑调解,尽可能通过调解解决案件纠纷。
四是创新工作方法,增强调解成效。利用“五种渠道”深入调解:即利用诉讼代理人促进调解、利用近亲属迂回调解、利用说情者帮助调解、利用利害关系者侧面调解、利用社会力量协助调解;运用“六种方法”灵活调解:即主管院长参与调解、疑难案件集体调解、外部力量联合调解、激化案件慎重调解、亲情案件疏导调解、钉子案件换人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