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因窝藏老家犯罪逃来的侄子,嫁到江苏省射阳县的汪某某与丈夫张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713,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这起窝藏案。被告人汪某某、张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6个月。

20091月下旬,汪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连云港警方通缉,便逃至江苏省射阳县耦耕镇新西村2组其姑母汪某某家中。被告人汪某某、张某(系夫妻关系)明知汪某正在被公安机关追捕中,仍长期为汪某提供隐匿场所及食宿便利,逃避公安机关抓捕。同年410日,因群众匿名举报而案发,汪某被射阳县公安局民警抓获,现已移送连云港警方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某、张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汪某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均已构成窝藏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汪某某、张某共同窝藏,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汪某某、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一定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为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