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召开全县民事案件执行工作通报会
作者:黄玉宝 乔昌运 发布时间:2009-07-17 浏览次数:495
会上,法院院长陈英波首先通报了涉及全县39个单位、76名个人为被执行人的涉案情况。县纪委县组织部的领导分别作了发言。县教育局等四家单位负责人从不同角度作出表态,如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采取组织措施配合法院执行。
最后,杨晓明提出四个方面强制性要求:
一是被执行人要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迅速履行偿还义务。凡执行标的在10万元以下的,务必在
二是对被执行人是个人的,所在单位的领导要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高度,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敦促其迅速履行清偿义务;要以强制性措施,让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偿还义务,并把此项工作作为转变官风、治理民风的切入点,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预期目标顺利实现。
三是纪检委、组织部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或不能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履行清偿义务的被执行人,分别采取诫勉、处分或暂停、罢免、撤消职务(资格)等措施,绝不可姑息迁就。
四是法院要将他们的义务履行情况及时向县委汇报,以便跟踪处理。对不主动、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要依法予以制裁,绝不能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