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构建长效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作者:周陈华 发布时间:2012-03-12 浏览次数:373
近年来,东台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积极践行能动司法,妥善处理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类纠纷,引导商品生产者、销售者诚信经营,以“四个坚持”为指导将消费者权益落到实处。
坚持因案制宜,程序选择具有灵活性。对于标的额小、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选择小额速裁程序。对于关乎弱势群体、有群体性苗头、关乎民生的如涉农种苗纠纷则优先立案、调解和执行,维护稳定。其他案件则加大调解力度,力促和解,避免讼累。
坚持联动机制,化解主体具有多元性。注重释明权应用,引导消费者选择仲裁、人民调解、自行和解等化解方式。在此基础上,加大与工商、消协、行业协会等的联合调处力度,强化信息沟通,做到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调解结案,实现多方共赢。
坚持标本兼治,处理效果具有彻底性。高度重视和高效化解每一起涉及消费者权益的纠纷,通过法律咨询、巡回审判等活动,提升群众维权意识和水平。同时,对个案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展开调研,及时向监管部门、生产和销售单位发出司法建议。
坚持紧扣时事,矛盾防范具有针对性。关注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安全、房产调控的退房等热点问题,加强承办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并加大相关法制宣传力度,消弭消费者的恐慌心理,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