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近年来,连云港新浦法院在案件受理数量不断增加的态势下,狠抓案件质量不放松,裁判文书作为体现司法审判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的最直观的表现形式,新浦法院通过完善三个环节,力求提高法律文书的质量。

一是完善以审判人员为主体的自查环节。在文书制作阶段,一方面教育法官提高工作责任心,消除文书中错字、漏、别字等低级错误,另一方面强化法官学习意识,力争每份文书都能做到表达准确、逻辑严密、论证有力、说理充分、以理服人。在此基础上,抓好文书的校对、签发,除承办法官本人外,合议庭其他成员也要参加校对,最大限度地发现承办人难于察觉的疏忽。

二是完善以审管办为主体的定期评查环节。由审管办按月对上月结案进行100%评查,由专门评查人员对包括法律文书的案件质量进行逐案评查,将优秀文书与问题文书进行对比,形成制作高质量裁判文书的竞争机制,深入点评裁判文书的优点和存在问题,每月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各庭室,为审判人员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三是完善以院庭长为主体的监督奖惩环节。建立裁判文书监督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裁判文书的质量作为考评法官是否称职的标准之一,与考核和奖惩直接挂钩。对优秀裁判文书制作者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对裁判文书中出现的问题责任到人,对差错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通过这一方式,激发了审判人员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的自觉性,营造出人人讲究和重视裁判文书质量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