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三项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监所管理工作
作者:宝应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7-16 浏览次数:448
本网扬州讯:针对今年部分地区破坏监所秩序事件时有发生的严峻形势,宝应法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同抓好监所教育管理工作,推动形成良好的监管秩序。
一是立足巡回审判开展宣传。为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该院不定期选择典型案件,在高墙内巡回审判,以鲜活的案例教育在押人员自觉遵守监管秩序。今年6月中旬,该院在县看守所内对一起破坏监管秩序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并组织100余名在押人员旁听庭审接受教育,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效果和震慑效应。
二是立足羁押表现推进管教。为督促在押人员自觉遵守监管条例,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该院将在押人员羁押期间的表现与审判量刑结合起来,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将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的实施办法》,对羁押期间表现良好的在押人员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对表现恶劣的在押人员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这一举措有效增强了在押人员遵守监管规定的自觉性,确保了监管场所秩序的稳定有序。
三是立足联席会议促进交流。为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升监管工作质量,该院与监所、检察院驻所检察科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过这一平台,针对监管工作共同交流,共商对策,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监管执法行为良好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