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丰县法院践行科学发展服务“三农”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9-07-16 浏览次数:460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丰县法院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三农”生产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切实关注“三农”。认真领会农村建设发展的科学发展精神实质,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培养爱农、护农、惠农识奠定思想基础,做到人民法院为农业、为农村、为农民。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救助、上门送款、上门回访。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赡养、追索抚养费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中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减、缓、免诉讼费用;坚持“就地审理、巡回审判”,深入农村,切实方便百姓诉讼
三是打造绿色通道。对于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或老弱病残等农村百姓的诉讼案件,给予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维护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大调解力度。不断加大涉农案件调解力度,将“立案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外调”等调解方式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将法院调解、人民调解、陪审员参与调解、邀请基层组织协助调解有机结合,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