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
作者:顾莹 发布时间:2009-07-16 浏览次数:653
苏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
本网苏州讯 日前,苏州中院在常熟召开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全市法院民二庭庭长及分管院长、市中院凌永兴副院长参加了会议。省高院民二庭庭长汤小夫应邀出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对上半年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运行态势作了分析。2009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商事审判工作运行态势良好,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突出、业务学习时间缺乏、司法能力培养不够、对于违约金、公司解散、清算等问题的司法尺度适用不统一、法官释明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破产案件等重大敏感案件的审理需要加强指导和沟通协调等。会议对上半年市中院对各市、区人民法院发回、改判的商事案件作了评析。会议要求,全市法院商事审判部门在下半年的工作中,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各类商事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两级法院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商事审判质效,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服务“三保”的工作水平和成效。会议还对违约金适用标准、涉建工程中项目经理等对外从事买卖、租赁等民事行为的责任认定等业务问题作了充分细致的研讨,并且听取了各基层法院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度民二条线考核评分细则》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市中院民二庭的工作意见,书面交流了服务大局、服务“三保”工作情况。
省高院民二庭庭长汤小夫对苏州两级法院上半年的商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苏州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为苏州经济社会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表现在:一、坚持能动司法,依法服务大局、服务“三保”取得显著成绩;二、坚持公正司法,商事审判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三、坚持高效司法,商事审判效率显著提升;四、坚持和谐司法,商事审判社会效果明显增强;五、坚持创新司法,商事审判能力明显提升;六、坚持文明司法,商事审判队伍建设成效明显。面对新形势下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他对下半年苏州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一、强化司法应对措施,在依法服务“三保”上下功夫;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在提高商事审判质量上下功夫;三、加强审限管理,在提高商事审判效率上下功夫;四、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在实现“案结事了”上下功夫;五、加强廉政建设,在提高公正司法上下功夫。
会上,市中院凌永兴副院长指出,上半年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服务大局工作依法推进;二、审判质效指标明显好转;三、协作意识显著增强。面对商事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突出、维稳任务重、服务大局工作压力大、要求越来越高等严峻形势,他要求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要做到:一、在促进经济发展上下功夫;二、在维护稳定上下功夫;三、在改善质效指标上下功夫;四、在总结经验上下功夫;五、在提高素质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