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要通下水道 却被房东砍一刀
作者:华灵芾 蒋正光 发布时间:2009-07-16 浏览次数:714
本网无锡讯:为了疏通下水道,房客与房东发生了争吵,却不料想被
年仅30岁的周华是安徽人,2008年年初,她和丈夫一起来到江阴,租用了被告程佳所有的位于江阴市某繁华路段某号的底楼开了一家小饭馆。可房子租了没多久,就发现饭馆的下水道排污不畅,厨房偶有脏水反渗的现象。周华多次跟房东交涉,也找过疏通公司进行过维修,可排污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眼看着夏天越来越近,如果下水道再排污不畅,到时候馊水臭菜的气味就会布满整个饭馆,到时候还有谁上门吃饭?可房东程佳的态度也很强硬,我已经找公司帮你修过了,没修好,总不能全赖我头上吧?
2008年3月一天晚上,为了疏通下水道的问题,周华夫妇在店内又一次与程佳的老公柳钢吵了起来。由于意见不合,双方的争执越来越大,周华老公与柳钢不仅开始互相推搡,更是卷裤脚撩胳膊,准备“干一场”。这时候,听到争吵声的程佳从楼下下来,一看自家老公一对二吃了亏,二话不说就“冲”进了“战场”。两个女人揪打在一起。混乱中,程佳顺手摸起搁在桌上的菜刀,一刀砍上了周华的头部。女人的惨叫和满脸的鲜血吓得四个人当即住了手,周华立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出院后的周华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东程佳赔偿自己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类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程佳在得知周华夫妇与自己丈夫发生争执后,未采取合法正当的措施,反而持菜刀与周华发生冲突,致使周华头部受伤,程佳应承担主要责任,而周华也应承担次要责任。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房东程佳赔偿房客周华因人身损害而造成的损失1293.12元,并承担一半的诉讼费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