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20094月间,江阴一妇女为了生一个自己的孩子,与丈夫合谋伪造丈夫前妻的身份证,上法院自导自演了一出变更抚养权关系的闹剧。后前妻知晓事情经过后,以侵害姓名权为由将俩夫妻告上法庭。200977,江阴法院对这起姓名权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沈某夫妇向前妻刘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补偿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20077月,刘某与前夫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二人婚生女儿由沈某抚养。后沈某与朱某重新组织家庭,刘某除看望女儿外,和前夫减少了来往。今年4月,刘某从他人口中得知“自己”将前夫沈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关系,这让刘某一头雾水,因为她根本就没有到法院起诉过。刘某遂暗地里进行打听,才得知沈某与妻子朱某结婚后,由于担心不符合生育条件,两年来一直没有再生育子女。但夫妇二人却一直寻找一条能够符合生育政策的办法。于是两人想出了伪造前妻身份证,起诉变更女儿抚养权,从而可以去民政部门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妙计”。

得知真相的刘某怒不可遏,认为沈某夫妻的行为不仅是对女儿的不负责任,也严重侵害了她的姓名权,遂一纸诉状将夫妻二人告上法庭,要求朱某立即停止侵犯她的姓名权、公开向她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她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考虑到沈某夫妻能及时认识错误以及其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3000元较适宜,遂依法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