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三项机制筑牢廉政防线
作者:兴园 发布时间:2009-07-15 浏览次数:555
本网镇江讯: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针对法官队伍中可能出现廉政风险,建立“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建立 “不愿为”的教育机制,增强教育的经常性、针对性、实效性。该院坚持每月2次集中学习教育制度,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组织干警观看《玩火者自焚》、《失衡的天平》等教育片,发放《违纪违法案例选编》书等,利用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经常进行提醒,教育工作人员算好违法违纪行为给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带来损失的“四本帐”,着力克服其侥幸心理。
二是健全“不敢为”的惩诫机制,提高制度的系统性、有用性、可操作性。该院建立健全了各项廉政制度,为每位工作人员建立廉政档案和业绩档案,对制度遵守情况、执法执纪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严格考核。对当事人举报、来信来访反映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组织人员查证。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直至处分,并与职务、职级晋升挂钩。
三是完善“不能为”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的全面性、及时性、预防性。该院推行审务公开,强化审判流程管理,防止权力滥用。加强审判质量、效率监控,促进审判工作公正高效。通过民主生活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干警家属座谈,向当事人发送征求意见函,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构筑法院、社会、当事人、家庭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加强监督,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