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树立“四个形象”努力强化司法权威
作者:汪洪明 发布时间:2009-07-15 浏览次数:496
本网徐州讯:司法形象是司法权威的外化,直接关系到法院的公信力,邳州人民法院在各项具体工作中,进一步树立了“四个形象”。
一树“公正”形象。重点加强对裁判不公、程序违法、久拖不决、执行不力案件的监督,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树“廉洁”形象。从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四个方面全面实施“法官廉政建设工程”,力争实现“零违纪”目标。
三树“文明”形象。不仅要解决少数法官的审判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问题,而且还要在物质装备、法庭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
四树“亲民”形象。拉近与群众情感的距离,各项审判活动都要设身处地的感受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怨,把“和谐司法、阳光审判、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各项工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真正做到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