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五项措施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作者:严刚 吴谷翔 发布时间:2009-07-15 浏览次数:502
本网淮安讯:近年来,洪泽法院紧紧围绕“平安洪泽、法治洪泽”建设的总体要求,妥善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坚持以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等重点信访案件为工作重点,积极细化实施方案,全力保证实现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期间到省到京非正常上访零目标。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结合涉诉信访工作实际,该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各庭、科、室为成员的信访积案化解领导小组,并在立案庭设立办公室,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集中更多的财力,人力和物力来打赢这场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战。
二、落实责任追究,挂钩目标考核。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把“事要解决,人要回去”作为基本要求,力求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并将信访积案化解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严重不负责,应当处理而没有及时认真处理,造成非正常上市、上京信访的坚决追究责任,年终考核予以扣分。
三、畅通渠道,加强沟通。确保信息畅通,采取以案找人,以人找案的方式,迅速查清情况,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及时加强与上级法院、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探讨遇到的新问题,交流化解新经验,并获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从而整合多个部门、多种力量、多种调解方式的总体优势,促进矛盾纠纷的解决。
四、建立信访积案化解的预判机制。认真分析当前信访工作中的钉子户,无头案,对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及时排查摸底、分析预测,并从多个角度,会商防范、制定预案,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有效性。
五、 因人因案制宜,讲究一案一策、实行艺术息诉止访。对上访倾向明显、矛盾冲突大的案件,采取外松内紧的办法,一方面盯住不放连续做工作,通过教育、说服、感化、暂缓判决等方式耐心做好信访息诉工作;另一方面落实稳控措施,实行跟踪“服务”,时刻掌握动向、行踪和思想动态,防止因案件处理不当激化社会矛盾,造成失控而越级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