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临近,张家港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多项措施并举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营造经营者诚信经营、消费者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重拳出击打击制售假冒商品行为。公开审理生产销售“黑心棉”、制售假冒“品牌”酱油、非法销售假冒名酒洋酒等一批刑事案件,通过邀请群众、代表委员、执法人员、商家旁听庭审,组织媒体公开报道案件审理情况等形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犯罪行为,震慑不法商贩,源头防范和治理制假售假现象,净化市场环境。

 

以案释法对经营者进行普法宣教。妥善审理销售假冒花露水等重点领域大批量民事侵权纠纷,运用典型案例对分布在全市各乡镇、农村的个体经营者、小型超市业主进行集中宣教,宣传法律法规,阐述消费侵权的表现形式、危害及法律责任,提升商家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创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保障百姓民生权益。

 

发送司法建议共同商讨打假良策。针对审理中发现的法规宣传不到位、销售者辨识假冒商品能力低、乡村小超市售假现象严重等问题,积极向政府法制办、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等发送司法建议,提出改进宣传方式提升守法意识、加大指导力度规范销售行为、突出执法重点治理农村售假等建议,为职能部门的执法建言献策。

 

联合相关部门参与市场环境治理。积极参与全市 “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努力形成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整体合力。联合工商局、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召开反假冒工作座谈会,通报法院制售假冒商品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情况,围绕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源头整治制假售假行为、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互通执法审判信息等内容制定市场环境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