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索要房屋破家庭和睦 法检共同调解唤亲情回来
作者:江秋虹 发布时间:2009-07-15 浏览次数:627
本网常州讯:近日,我院执行局通过与区检察院共同努力,成功的调处了一起有可能引起家庭矛盾激化的纠纷。
案件的经过是这样的,被执行人陈某的房屋于几年前刚拆迁,按照当地的拆迁政策,陈某夫妻及女儿一家三口共五人分配到80平米房屋一套及120平米房屋一套。但是,被执行人陈某因种种原因并未将其中的一套房屋给女儿一家居住。在百般无奈下,陈某的女儿女婿一纸诉状将两位老人告上法庭。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120平方的房屋归被执行人陈某女儿一家三口所有。后因被执行人陈某未按期履行,陈某女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经调查了解得知,被执行人陈某对法院判决极为抵触,认为建房子的时候,女儿才19岁,没什么贡献,而女婿及外孙更没有贡献,所以,安置分配的房屋应该是自己老两口的。而自己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将来所有的财产都是他们小辈的,现在自己还没死呢,他们就急着来争财产,心里想不通,不愿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区检察院提出抗诉。而陈某的女儿情绪亦比较激动,坚持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双方矛盾对立突出。
在此情况下,承办法官并没有机械办案,而是与区检察院的同志一起,联合当地的基层调解组织,从情理、法理的角度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后,被执行人陈某意识到自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行为的违法性,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将120平米的房屋过户给其女儿所有。而申请人陈某的女儿也认识到自己将本来可以淡化处理的家庭矛盾,由于自己的不理智愈演愈裂,反而破坏了家庭和睦,表示自己以后一定会孝敬父母,尽赡养义务。至此,这一因家庭矛盾而引起的纠纷得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