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法院规范初任法官实习工作
作者:郑菊 发布时间:2009-07-14 浏览次数:484
本网徐州讯:今年来,为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培养锻炼年轻干警,徐州市贾汪区法院严格执行省高院《关于加强初任法官培训、实习工作》系列文件精神,踏实细致、求真务实,从四方面入手,规范初任法官实习工作。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初任法官赴省高院培训归来后,院党组在院各部门人员均不足的情况下,立即着手,将实习法官从综合部门全部调出,充实到民一庭、民二庭一线岗位。二是迅速下发文件,以完善的制度指导实习工作。根据省高院文件精神,实习法官实习期系见习助理审判员,身份是审判人员。贾汪法院党组根据文件精神,下发文件任命实习法官为见习助理审判员,为实习法官办案提供了依据。并安排四名实习法官轮流每人两个月在立案庭协助接访,六个月在民一、民二实习。立案实习要做到熟悉立案流程和接访工作,民事实习为实习法官配备了业务精通、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