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与柏庐街道开展和谐共建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7-13 浏览次数:629
昆山法院党组书记周健生院长要求要将和谐街道共建作为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有力手段,统筹兼顾、狠抓落实。要把握好和谐共建活动的正确方向,在总结和谐乡镇共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街道实际创新工作方式,主动与街道党委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活动取得显著成效。柏庐街道办事处李玉娥主任对昆山法院主动服务基层的做法表示感谢和欢迎,并就共同加强社区法制文化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设想。昆山法院党组副书记沈志明副院长主持签约仪式,柏庐街道党委书记龚惠泉宣读了共建协议。昆山法院中层以上领导、柏庐街道相关人员参加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