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
作者:杨哲勇 詹家新 发布时间:2009-07-13 浏览次数:588
本网徐州讯:日前,铜山法院为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人员执行法律及纪律作风状况的日常监督,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和省高院的相关文件规定,建立了廉政监察员制度,任命了12名廉政监察员,为审判执行部门各配备一名廉政监察员,出台了《关于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意见》,规定了廉政监察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这是该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度的一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