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法警充当“法制宣传助理”竭力协助执行受赞扬
作者:董正远 陆应林 发布时间:2009-07-13 浏览次数:445
本网盐城讯:江苏省大丰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从构建和谐社会,践行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参与执行时的特殊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协助执行新方法,推出一项名为“法制宣传助理”的新措施。
“法制宣传助理”需要担负的职责是,大队每次协助执行任务,均指定一名经验丰富的警员担任执行法官的“法制宣传助理”,要求其在协助执行任务时,必须协助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一次以上的说服劝导工作。这项举措推行以来,在实践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