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法院四个方面规范初任法官实习工作
作者:郑菊 发布时间:2009-07-13 浏览次数:511
本网徐州讯:今年来,为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培养锻炼年轻干警,徐州市贾汪区法院严格执行省高院关于加强初任法官培训、实习工作文件精神,求真务实地从四个方面规范初任法官实习工作。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院党组高在院各部门人员均不足的情况下,果断的将实习法官全部从综合部门调出,充实安排到民一庭、民二庭一线业务庭。二是形成制度、指导工作。根据省高院文件精神,实习法官实习期系见习助理审判员,身份是审判人员。贾汪法院院党组掌握文件精神,迅速下发文件任命实习法官为见习助理审判员,为实习法官办案正名。并安排四名实习法官轮流每人两个月在立案庭协助接访,六个月在民一或民二实习。立案实习要熟悉立案流程,接访让实习法官办案更加谨慎,提高工作责任意识。民事实习为实习法官配备了业务精通、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