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坚持“四查”制度 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作者:周学峰 发布时间:2009-07-13 浏览次数:469
本网宿迁讯:当前,随着国庆60周年的日益临近,信访形势越发严峻,信访稳定工作已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泗阳法院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和政府的要求,成立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措施,区分情况,正确适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在信访工作中坚持“四查”制度,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是常规排查。对每月批转的信访件落实情况月查月报,规定各相关庭室定期按时向院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案件办理情况。二是预警催查。对临近期限的未落实的信访案件进行预警催查,对超期未报进行通报并纳入目标考核。三是应急督查。对在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法上访集访案件进行督查,制定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做好稳定工作。四是专项检查。对一定期限内的涉诉信访上访案件进行集中检查,确属该院在审理执行过程存在的实体程序处理问题,进行专案“会诊”,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