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为严明纪律,树立法院队伍良好形象,泗洪法院院长刘怀在77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一步强调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并宣布,正式干警凡酒后驾驶公务用车的,视情节一律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其当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聘用人员酒后驾驶公务用车的,一律予以开除。

此禁令自宣布之时起施行。刘怀院长指出,此项规定的主要依据是《法官法》和《江苏省法院系统六条禁令》,是法官法规定的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之一,酒后驾驶机动车属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即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

该院吸取“6.30重大交通事故教训,迅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落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品位高尚、纪律严明的法院队伍。该院在落实“五个严禁”的过程,增加“严禁酒后驾车”,是一个立足建设、标本兼治、不断强化治本的过程,刘怀院长表示要长期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决不是“一阵风”式的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