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五个进一步”部署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辛爱农 董海芬 发布时间:2009-07-09 浏览次数:597
本网盐城讯:为切实抓好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滨海法院结合半年工作总结,认真研究和剖析了近年来队伍廉政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并就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求,提出了“五个进一步”。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集中精力、抓住重点,结合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省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的实施细则》、
市中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本院实际,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继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搞一次专题课教育,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夯实源头防腐的思想基础。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在审判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要继续加强对办案法官的管理,要从立案、分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抓起,认真地研究本庭法官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开展针对性思想教育,坚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要求部门以上领导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不但要抓好自身的廉洁自律,还要把党风廉政工作放在部门工作的重要位置,和其他业务性工作一同研究、一同安排、一同检查,对部门内的重点人、重点事要进行重点教育、重点监督和重点管理,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对象、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在狠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有效机制,促使领导干部和法官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五是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院党组提出,各部门要把保证廉洁司法和强化纪检监察职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和核心,加强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监督,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行使的监督,加强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社会交往特别是与律师交往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被中院发改案件的质评和督查,一旦发现问题,必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审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