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沧浪法院加强巡视工作重点三项措施
作者: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7-09 浏览次数:649
本网苏州讯:为不断健全完善人民法院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全院干警的监督,维护党的纪律和审判纪律,沧浪法院狠抓巡视工作的效果落实,推动三项措施开展,力保法院廉政建设得到健康发展。
加强制度规范。严格依照《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巡视工作暂行办法》、《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巡视工作意见》等意见,制定完成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意见》、《沧浪法院巡视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专门成立巡视工作组,对院党组负责,履行巡视职责。
加强工作深度。定期听取被巡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组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与被巡视部门负责人及干警谈话;对本院的办公场所、审判场所、生活文体活动场所进行日常巡视,发现作风纪律或违反审判规范所要求的问题立即纠正或予以通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专项巡视工作。
加强考核力度。巡视组在巡视工作结束后向院党组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巡视情况,总结好的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巡视情况在内网上通报。经院党组同意,巡视组组长、副组长可对被巡视部门及干警进行廉政谈话或戒勉谈话。被巡视的部门接到反馈巡视情况及意见后,做到及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及意见作为部门和个人考核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