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为更好地为“三保”大局服务,如东法院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创新开展“亲企、便企、帮企”活动,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一是建立企业联系制度,主动送法上门。深入了解企业职工对法律的需求,采取以会代训、赠送法律书籍、提前介入指导等方法,扎实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服务职工普法需求、服务基层法治建设的“三服务”活动。

二是建立重大法律政策调整告知制度。针对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以及相关行业重大政策的调整,通过走访、座谈或司法建议的形式及时予以告知,为企业降低经营风险出主意、谋思路。

三是加强调解工作,及时兑现债权。以“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为原则,以双方“减轻诉累、握手言和”为目的,扎实做好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实现企业的债权。

四是主动谋划,为减少和预防民营经济主体市场风险建言献策。针对部分民营企业法律知识匮乏,及时发出司法建议,规范民营企业合同,降低诉讼风险。积极指导企业在企业签订合同前审查对方资质,查明对方工商登记档案及经营情况,详细了解对方经营资质和资金实力,最大限度保障其合法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