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近日,江苏省建湖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张庆丰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081111中午,被害人小小(化名)和童童躲猫猫,小小躲到了张庆丰家,童童到张家未找到小小便独自回家。张庆丰见小小长的很讨人喜欢,便产生邪念,将小小喊到卫生间进行猥亵。当晚,小小将被害的经过告诉了自己的奶奶,并在爷爷、奶奶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小小经建湖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处女膜损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庆丰明知被害人系儿童,仍对其实施猥亵行为,并造成被害人处女膜损伤,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

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